华为被三星起诉 4G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开庭

2018-12-13 10:25:48来源: 北青网

[摘要] 本案与4G标准必要专利相关,涉及涉案专利是否属于标准必要专利、双方在许可谈判中是否存在过错、颁发禁令的适用规则等问题。

  据悉,12月1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简称三星株式会社)诉被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公司)、被告北京亨通达百货有限公司(简称亨通达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案与4G标准必要专利相关,涉及涉案专利是否属于标准必要专利、双方在许可谈判中是否存在过错、颁发禁令的适用规则等问题。

  此前,针对本案已经召开了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庭前会议,除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外,有两名经济学专家、一名行业专家、四名技术专家参与了庭前会议。

  本案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法官芮松艳、张晰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技术调查官李祖布参与案件事实的查明。

  原告三星株式会社诉称,原告拥有名称为“扩展物理下行链路控制信道”、专利号为201080043368.6号的发明专利(简称涉案专利),涉案专利权至今合法有效,涉案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已经被国际标准组织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简称3GPP)采纳,作为3GPP通信标准中的必选技术方案,原告已承诺对涉案专利基于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进行许可。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原告的专利,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被告华为公司在双方的交叉许可谈判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据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华为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2、华为公司停止使用原告专利方法的行为;3、亨通达公司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

  被告华为公司辩称,涉案专利并非标准必要专利,被诉行为也未构成侵害涉案专利权的行为,被诉行为系华为公司对自己在先申请专利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及使用行为。被告在许可谈判中并无过错,系原告在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谈判中未尽到公平、合理、无歧视的义务而导致双方谈判破裂。据此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持续一整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择期作出判决。(北青报记者李铁柱)


0
[责任编辑:黄文凤]

安全自动化 官方微信    as视界 服务号

不得转载声明: 凡文章来源标明“安防知识网”的文章著作权均为本站所有,禁止转载,除非取得了著作权人的书面同意且注明出处。违者本网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驳回起诉!这家起诉摩拜专利侵权的门禁公司,索赔百万梦想落空了

驳回起诉!这家起诉摩拜专利侵权的门禁公司,索赔百万梦想落空了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审结原告深圳市呤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呤云)诉被告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摩拜单车)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法院裁定驳回了原告呤云公司的起诉。
【安防周看点】万佳安完成超3亿元融资 国内首批量子通信标准出台

【安防周看点】万佳安完成超3亿元融资 国内首批量子通信标准出台

一周看点提要:万佳安完成3.376亿元融资——2025年中国物联网市场规模将成为全球第一——国内首批量子通信标准出台——华为正式发布鸿蒙操作系统开启万物互联的时代——Gartner:预计全球芯片短缺将持续到2022年第二季度......
专栏
我要投稿
文章排行榜
杂志
  • 安全&自动化2023年9-10月 第261期
    2023年11月第261期
    2022-2023年,全球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正在对安防与其他行业产生着重大的影响,通货膨胀、供应链挑战、地缘政治冲突、全球劳动力市场结构变化……不稳定的经济环境在很大程度上给全球安防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力。2022年国内安防市场保持着增长,但增速放缓,2023年国内宏观经济呈现复苏态势,市场需求有所回暖,但由于国内政府财政收支减少、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房地产市场下滑、企业端市场投资信心减弱等因素,给安防企业带来持续挑战。